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8-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05表)
6.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07表)
8.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关于组建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朝编〔2015〕57号),设立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挂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牌子)。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建设科、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根据区政府授权,负责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不含北京商务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等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内文化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18人,实际14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蔡奇书记等市领导调研朝阳区文化工作的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朝阳区全面加强文化建设的意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立足朝阳功能定位,突出国际化交往功能、首都文化窗口区优势,聚焦高端发展,深化产业融合,加强区域协同,促进国际交流,努力在文化中心建设特别是“两区”建设上求突破、树标杆、作示范,争取成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核心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57.0296万元,比2017年813.24万元增加243.7896万元,增长29.98%其中:财政拨款1057.0296万元,比2017年813.24万元增加243.789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35.0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1.7%,比2017年230.46万元增加104.61万元,增长45.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3名,增加相对应人员支出、公用定额支出类项目预算;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整体要求,增加职业年金经费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721.959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8.3%,比2017年582.78万元增加139.1796万元,增长23.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加大对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宣传力度,增加“重点项目保障经费”、“宣传推介活动经费”及信息化类项目的预算。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27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8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7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2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35.71万元,其中:汽车2辆,34.05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